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及计算方式(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和消纳量核算方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各省2022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值,同时提出了2023年的目标值。因此,本次主要针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进行介绍。
2022年各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
2023年各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
(1)2021年完成情况
甘肃、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分别相差2.6和1.8个百分点。其他地区完成最低值或者激励值。具体内容可以参考能源局网站信息。
(2)含义及公式
一般消纳责任权重分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按照之前分析的文章可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概念。
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本地区利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包含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的电量+其他地区可再生能源输送到本地区的电量-本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输送到其他地区的电量)/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
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就是上述电量扣除水电的发电量!
(3)指标意义
主要是国家对个省市(或企业)对于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强制性指标,为了完成我国清洁能源转型。同时由于新能源的波动性、间歇性、反负荷特性等特点,造成发电和消纳不一致,一起企业任务新能源属于垃圾电,但是长远看,清洁能源转型又是势在必行,因此国家除了此项规定。
(4)消纳责任主体
1)分别为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2)分别为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5)承担方式
1)上述责任主体可以通过市场上购买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主要通过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在电力市场进行交易。
2)企业自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3)从其他消纳责任权重主体购买,比如售电企业有多余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以出售;
4)通过绿证进行电量的折算进行的。
(6)参与方
1)电网企业:作为兜底企业,全额保障收购可再生能源,优先消纳清洁能源等;
2)省市能源局:分配省市消纳责任权重,监督执行,并组织考核;
3)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可再生能源、参与主体的信息等级和交易;
4)售电企业、大用户、发电企业:参与消纳责任权重机制中,交易、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
(7)奖励机制
1)对于企业超额的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的可以进行交易,获取收益;完不成则会受到能源局等政府部门的惩罚、整改等;
2)对于所在省市,超额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部分的消纳量折算的能源消费量不计入该市场主体或地市能耗考核,也是有利于地区能源消耗指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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